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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食品包括 特殊食品包括什么
2019-07-25 18:25:36 来源:朵拉利品网

1, 特殊食品包括什么



特殊食品包括给特定(特殊)人群食用,如婴儿、幼儿、糖尿病患者、严重缺乏某些营养素的人的食品,也包括可类比的普通食品的营养成分有显著不同,有些营养素含量很低或很高的食品。
例如无母乳喂养的婴儿需要的婴儿配方乳粉,其营养成分和含量与成年人食用的乳粉有显著不同。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称为特殊膳食用食品。
特殊食品其他食品区别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生理活性物质),生理活性物质通过提取、分离、浓缩或者是添加了纯度较高的某种生理活性物质,使其能调节人体的机能。
具有特定的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保健食品一般有特定的食用范围(特定人群),不以治疗为目的,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但不能有任何毒性,可以长期食用。
普通食品:在普通食品中也含有生理活性物质,由于含量较低,在人体内无法达到调节功能的浓度,不能实现功效作用;普通食品不强调特定功能(食品的第三功能),没有特定的食用范围(食用人群)。
通过直接食用普通食品不能满足特殊人群的营养需求,同时也带来许多非必需的营养负担(饱和脂肪、糖份等)。此外,普通食品不能满足某些特殊状态群体的消化吸收,存在着较大的代谢负担。
药品:药品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有规定的使用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殊膳食用食品

2, 特殊营养食品 包括哪些



特殊营养食品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销售包装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食品、调整营养素的食品(如低糖食品、低钠食品、低谷蛋白食品)的标签。
2 引用标准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3 术语
3.1 特殊营养食品
指通过改变食品的天然营养素的成分和含量比例,以适应某些特殊人群营养需要的食品。
3.2 营养素
指构成食品成分的物质,用来保持人体的正常代谢。通常分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和维生素五大类。
3.3 其他术语
与GB 7718第2.1至2.9条同。
4 基本原则
特殊营养食品的标签,除必须遵循GB 7718第3章的规定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4.1 必须标明产品在保质期内所能保证的热量数值和营养素含量。
4.2 不得暗示食用该食品可以不经医务人员、营养专家或其他有关人员的指导。
4.3 不得标注以下内容:
4.3.1 对某种疾病有“预防”或“治疗”作用。
4.3.2 “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白发变黑”、“齿落更生”、“抗癌治癌”或其他类似用语。
4.3.3 “祖传秘方”、“滋补食品”、“健美食品”、“宫延食品”或其他类似用语。
4.3.4 在食品名称前后,冠以药物名称或以药物图形、名称暗示疗效、保健或其他类似作用。
5 标签的基本内容
5.1 食品名称
5.1.1 按GB 7718第4.1条的规定标明食品名称。
5.1.2 凡符合第3.1条规定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中标明食用对象。
5.2 配料表
5.2.1 按GB 7718第4.2条的规定标明配料表。
5.2.2 如果强调一种或几种原辅料时,则应标明其百分率(质量百分率或体积百分率)。
5.3 热量
按附录A(补充件)标明该特殊营养食品的热量。
5.4 营养素
按附录A(补充件)标明该特殊营养食品中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微量元素。
5.5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按GB 7718第4.3条的规定标明净含量及固形物的含量。
5.6 厂名、厂址
按GB 7718第4.4条的规定标明厂名、地址和电话。
5.7 批号
按GB 7718第4.5条的规定标明生产批号。
5.8 日期标志及贮藏指南
按GB 7718第4.6条的规定,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保存日期和贮藏指南,必要时还应标明以下内容:
5.8.1 如果开封后的特殊营养食品的营养价值和/或感官质量与贮藏条件有关,则应标明贮藏条件。
5.8.2 如果开封后的特殊营养食品不能在原包装容器内贮存,则应提醒消费者注意。
5.9 食(使)用方法指导
除按GB 7718第4.7条的规定标明食(使)用方法指导外,还必须标明食用方法和食用量。
5.10 质量等级
按GB 7718第4.8条的规定标明质量等级。
5.11 产品标准代号
必须标明企业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代号、编号。
5.12 商标
按商标法的规定标注
注:当容器最大表面积小于10cm2时,可免除5.2、5.7和5.9至5.12条的内容。
6 标签的要求
必须符合GB 7718第7章的规定。

3, 特殊膳食食品有哪些?特膳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区别是什么?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某些特殊人群的生理需要,或某些疾病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配方而专门加工的食品。这类食品的成分或成分含量,应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特殊膳食用食品需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某一种或某一类食品最适宜特定(特殊)人群食用,如婴儿、幼儿、糖尿病患者、严重缺乏某些营养素的人等。这类人群由于生理原因,需要的膳食结构与一般人群的膳食结构有明显区别;第二,为这类人群制作的食品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的营养成分有显著不同,有些营养素含量很低或很高。如无母乳喂养的婴儿需要的婴儿配方乳粉,其营养成分和含量与成年人食用的乳粉有显著不同。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称为特殊膳食用食品。
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对保健食品进行了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以上是他俩的区别。

相关概念


膳食

《管子·入国》:“劝子弟精膳食,问所欲,求所嗜,此之谓老老。” 汉王褒《四子讲德论》:“减膳食,卑宫观,省田官,损诸苑。”冰心《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的周总理》:“惊奇的是总理的膳食竟是这样地简单。”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亦称功能性食品。一个特定的食品种类。它具有调节人体功能的作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适于特定人群食用。《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严格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2016年3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下发通知,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试点工作。通知明确,2012年8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2018年12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 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发布,明确规定,保健食品企业不得宣传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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